卷三总目
壕寨制度:取正、定平、立基、筑基、城、墙、筑临水基。
石作制度:造作次序、柱础、角石、角柱、殿阶基、压阑石〈地面石〉、殿阶螭首、殿内斗八、踏道、重台钩阑〈单钩阑、望柱〉、螭子石、门砧限、地栿、流杯渠〈剜凿流杯、垒造流杯〉、坛、卷輂水窗、水槽子、马台、井口石〈井盖子〉、山棚鋜脚石、幡竿颊、赑屃鳌坐碑、笏头碣。
做什么:这一卷开始进入"制度"部分。"壕寨"讲开工前与开工初的场地工序——校正方位、找出水平、立台基、夯筑、筑城、筑墙、临水筑基;"石作"讲一切以石为料的构件——柱础、阶基、踏道、钩阑、门砧、水渠、水槽、井口、碑碣等。
分几组:壕寨制度共七条,前三条(取正、定平、立基)是开工前的基准与标高,后四条(筑基、城、墙、筑临水基)是逐项的夯筑做法。石作制度共二十三条,第一条"造作次序"总括六道工序与四种雕镌、十一品华文,是后面诸条共同的工艺总则;其后依柱础、角石、殿阶、踏道、钩阑、门限、渠坛水窗、井口幡竿、碑碣的顺序排列。
怎么读:壕寨主要看"尺寸 + 比例 + 工具"——如墙厚三尺则高九尺、城高每四十尺则底厚六十尺、用葽橛草绳几条几枚。石作主要看"长广厚 + 雕饰品类 + 安装位置"——尤其要分清同一构件在殿阶、厅堂、阶基不同处的不同规格。所有尺度都用宋营造尺。
边界:本卷不涉大木、瓦作、彩画。柱础以下的木柱本身、阶基之上的屋身、钩阑上头的木质寻杖之类,皆见后面卷四、卷五《大木作制度》及相关诸卷。
取正
取正之制:先于基址中央,日内置圆版,径一尺三寸六分;当心立表,高四寸,径一分。画表景之端,记日中最短之景。次施望筒于其上,望日、星,以正四方。
望筒长一尺八寸,方三寸〈用版合造〉,两罨头开圆眼,径五分。筒身当中两壁用轴,安于两立颊之内。其立颊自轴至地高三尺,广三寸,厚二寸。昼望以筒指南,令日景透北;夜望以筒指北,于筒南望,令前后两窍内正见北辰极星。然后各垂绳坠下,记望筒两窍心于地,以为南,则四方正。
若地势偏邪,既以景表、望筒取正四方,或有可疑处,则更以水池景表较之。其立表高八尺,广八寸,厚四寸,上齐〈后斜向下三寸〉,安于池版之上。其池版长一丈三尺,中广一尺,于一尺之内随表之广刻线两道,一尺之外开水道,环四周,广深各八分。用水定平,令日景两边不出刻线,以池版所指及立表心为南,则四方正〈安置令立表在南、池版在北。其景夏至顺线长三尺,冬至长一丈二尺。其立表内向池版处,用曲尺较令方正〉。

词义:取正,即校定建筑的四方朝向。靠日影测南北、靠极星核南北、靠望筒对准、靠水池补校——四套手段并用,以保万无一失。
第一段——做法主线:在地基中央放一块直径一尺三寸六分的圆形木板;板心立一根高四寸、直径一分的小标杆,叫"表"。日中影最短时记下表影端点。然后在圆板上安装"望筒",白天望太阳、夜里望北极星,定出东南西北。
第二段——望筒的形制:望筒长一尺八寸、方三寸(用木板拼合而成);两端开圆孔,孔径五分;中段两侧装轴,架在两侧"立颊"(支柱)的孔内。立颊自轴心到地高三尺、宽三寸、厚二寸。白天用筒指南方,让日影从北端透出;夜里用筒指北方,从筒南端往里看,使两个圆孔正好套在北极星上。然后各从望筒两端垂下绳锤,把两孔的中心点标记在地面上——连成一线即正南北线,四方就定准了。
第三段——水池景表(补校法):如地势偏斜,景表与望筒所定方位有可疑处,再用水池景表核校。立表高八尺、宽八寸、厚四寸,上端齐平,后部斜削向下三寸,立于"池版"上。池版长一丈三尺、中宽一尺;在中宽一尺之内沿立表两侧各刻一道线,刻线外环开水槽,宽深各八分。注水使池版水平后,使日影的两侧不超出刻线——池版的方向与立表中心连线即为正南北。〈安装时让立表在南、池版在北。日影长度因季节而异:夏至日中影长三尺、冬至日中影长一丈二尺。立表内侧靠池版的一面要用曲尺校正,确保方正。〉
小注:取正法之"日影 + 极星"在卷一《释名·取正》引《考工记》已述其源;这里是李诫给出的官式做法。望筒、景表、水池表三件器具的尺度、孔径、刻线位置皆有规定,是宋代官造能落地施工的关键。
定平
定平之制:既正四方,据其位置,于四角各立一表,当心安水平。其水平长二尺四寸,广二寸五分,高二寸,下施立桩长四尺〈安𬫅在内〉。上面横坐水平,两头各开池,方一寸七分,深一寸三分〈或中心更开池者,方深同〉。身内开槽子,广深各五分,令水通过。于两头池子内各用水浮子一枚〈用三池者,水浮子或亦用三枚〉,方一寸五分,高一寸二分,刻上头令侧薄,其厚一分,浮于池内。望两头水浮子之首,遥对立表处,于表身内画记,即知地之高下〈若槽内如有不可用水处,即于桩子当心施墨线一道,上垂绳坠下,令绳对墨线心,则上槽自平,与用水同。其槽底与墨线两边,用曲尺较令方正〉。
凡定柱础取平,须更用真尺较之。其真尺长一丈八尺,广四寸,厚二寸五分,当心上立表,高四尺〈广厚同上〉。于立表当心,自上至下施墨线一道,垂绳坠下,令绳对墨线心,则其下地面自平〈其真尺身上平处与立表上墨线两边,亦用曲尺校令方正〉。

词义:定平,即在场地上找出"绝对水平面"——这是后面立基、定柱础、垒石、夯墙的所有高程基准。靠的是水的天然水平性。
第一段——主器具"水平":四方既正之后,在场地四角各立一根标杆(表),中央安一具叫"水平"的器具。水平本体长二尺四寸、宽二寸五分、高二寸,下面装一根长四尺的立桩(连同"𬫅"内)作支撑。上面横置水平器,两端各开一口方池,长宽一寸七分、深一寸三分(或在中央再开一池,规格同上);内部开一条凹槽连通两端,宽深各五分,让水可从一端流到另一端。两端池内各浮一枚"水浮子"(小浮标,三池版则用三枚),方一寸五分、高一寸二分,顶面四边削薄至一分厚,浮于水面。望两端浮子的顶端,遥对四角立表,把表身上的高度记号刻下,便知道四角的高低差。〈如沟槽中实在不能注水的场合,可改用墨线:在桩中央画一条墨线,上方垂下绳锤,让锤绳与墨线心对齐——这时槽面就自然水平,效果与用水相同。槽底与墨线两旁,须用曲尺校正以保方直。〉
第二段——补具"真尺":凡定柱础的水平,还要再用"真尺"复核。真尺是一根长一丈八尺、宽四寸、厚二寸五分的长直木尺,中段立一根高四尺的表(宽厚同主水平器)。表的正中自上而下画一条墨线,上方垂下绳锤。让锤绳贴合墨线心,真尺下端的地面便是平的。〈真尺身上的水平处与表上墨线两侧,也都用曲尺校正方直。〉
小注:水浮子是一种朴素的水准器——同一连通水面两端的浮标自然等高。"真尺"加垂绳的做法,相当于今天的水准尺加铅锤。柱础是承重起点,所以必须"先用水平定全场、再用真尺定每础"两层校验。
立基
立基之制:其高与材五倍〈材分在《大木作制度》内〉。如东西广者,又加五分至十分。
若殿堂中庭修广者,量其位置,随宜加高,所加虽高,不过与材六倍。

词义:立基,即定下台基的高度。它以"材"为度——这一点把基台高度直接接入了大木材分制,是宋式制度的特征。
正文——基本规定:台基的高度,定为所用"材"广的五倍。如建筑东西方向特别开阔,可在此基础上再加五分到十分(即加 5/15 到 10/15 个材的高度)。
后段——殿堂加高:若殿堂的中庭格外宽广,可酌量再加高,但加到顶不得超过"材广的六倍"。
小注:宋制"材"是模数单位,分八等,详见卷四《大木作制度·材》。基高定为五至六倍材广,意味着建筑等级越高(用材越大),台基越高——这是材分制贯穿全书、把石作与大木作绑在一起的最早一例。台基本身的石作做法见后"殿阶基"条。
筑基
筑基之制:每方一尺,用土二担,隔层用碎砖瓦及石札等,亦二担。每次布土厚五寸,先打六杵〈二人相对,每窝子内各打三杵〉,次打四杵〈一人相对,每窝子内各打二杵〉,次打两杵〈二人相对,每窝子内各打一杵〉。以上并各打平土头,然后碎用杵辗蹑令平,再攒杵扇扑,重细辗蹑。每布土厚五寸,筑实厚三寸;每布碎砖瓦及石札等厚三寸,筑实厚一寸五分。
凡开基址,须相视地脉虚实。其深不过一丈,浅止于五尺,或四尺。并用碎砖瓦石札等,每土三分内添碎砖瓦等一分。
词义:筑基,即夯实台基的工序。这一条规定材料配比、铺层厚度、夯杵次数、压缩比和开基深度。
第一段——夯筑流程:每平方一尺,用土两担;每隔一层换用碎砖瓦、石札等硬料,也用两担。每次铺土厚五寸,先打六杵(两人对面、每个夯位各打三杵);再打四杵(一人对面、每个夯位各打两杵);再打两杵(两人对面、每个夯位各打一杵)。三轮打完后把土头打平,再用杵辗、踩踏使之平整;最后用杵扫扑、细辗压实。每铺土厚五寸,最终压实为三寸;每铺砖瓦石札厚三寸,压实为一寸五分(皆为压缩约三分之二)。
第二段——开基深度:开挖基址前,须察看地下土脉的虚实。一般深不超过一丈,浅则止于五尺或四尺;皆掺入碎砖瓦、石札等——每三份土加一份硬料。
小注:宋代夯筑法的工艺要点——"分层、分次、分人"。先重后轻、先粗后细、先夯后辗——以求层间夯紧不脱。"窝子"是夯杵落地点,多人轮打"窝子"以求覆盖均匀。土与砖瓦混夯,是借硬料填空隙、防沉降的传统做法。
城
筑城之制:每高四十尺,则厚加高二十尺,其上斜收减高之半。若高增一尺,则其下厚亦加一尺;其上斜收,亦减高之半。或高减者,亦如之。
城基开地深五尺,其广随城之厚。每城身长七尺五寸,栽永定柱〈长视城高,径一尺至一尺二寸〉、夜义木〈径同上,其长比上减四尺〉各二条。每筑高五尺,横用纴木一条〈长一丈至一丈二尺,径五寸至七寸。护门、瓮城及马面之类准此〉。每膊椽长三尺,用草葽一条〈长五尺,径一寸,重四两〉,木橛子一枚〈头径一寸,长一尺〉。
词义:城,城墙。本条规定城高与底厚、顶厚的比例,以及城心所埋的木柱、横木、草绳、橛子等"骨料"的形制和密度。
第一段——比例(核心):每城高四十尺,底厚比城高再加二十尺(即六十尺);顶部向内斜收,收去高度的一半(即上面比下面收三十尺)。换言之,城高 ∶ 底厚 ∶ 顶厚 = 40 ∶ 60 ∶ 30。若城再加高一尺,底厚也加一尺;顶部斜收同样取高度的一半。城减低也按这一比例。
第二段——内骨料:开挖城基深五尺、宽度随城底厚定。城身每长七尺五寸,埋"永定柱"(长度按城高、直径一尺至一尺二寸)与"夜义木"(直径同上、长比永定柱减四尺)各两条——前者立、后者卧,是城心的木骨。每筑高五尺,横放一根"纴木"(长一丈至一丈二尺、直径五寸至七寸;护门、瓮城、马面同此规格)。每"膊椽"(夯墙用的版桩,长三尺)配草葽一条(长五尺、径一寸、重四两)、木橛子一枚(头径一寸、长一尺)。
小注:宋以前到宋初的城墙,仍是夯土墙为主、外表偶包砖。城心埋永定柱、夜义木、纴木,形成立、卧、横三向木骨——既增强整体性、又防裂缝走向单一。后段提到的"护门、瓮城、马面"是城墙的附加防御构筑:瓮城在城门外、半圆形外突;马面是城墙外侧定间距凸出的方形墩台,便于侧射城下来敌。
墙〈其名有五:一曰墙,二曰墉,三曰垣,四曰㙩,五曰壁〉
筑墙之制:每墙厚三尺,则高九尺;其上斜收,比厚减半。若高增三尺,则厚加一尺;减亦如之。
凡露墙:每墙高一丈,则厚减高之半;其上收面之广,比高五分之一。若高增一尺,其厚加三寸;减亦如之〈其用葽、橛,并准筑城制度〉。
凡抽𫟃墙:高厚同上;其上收面之广,比高四分之一。若高增一尺,其厚加二寸五分〈如在屋下,只加二寸。刬削并准筑城制度〉。
词义:墙,宋制内分三种——筑墙(一般版筑墙)、露墙(露天独立墙)、抽𫟃墙(带"𫟃"即抽木骨的墙)。三者高厚比例不同。
第一段——筑墙:墙厚三尺,则高九尺(高厚比 3∶1);顶部斜收,收量为底厚的一半(即上面收一尺五寸)。如高加三尺,底厚加一尺;高减按比例减厚。
第二段——露墙:墙高一丈(十尺),厚为高的一半(五尺);顶部斜收量为高的五分之一(即上面再收二尺)。如高加一尺,厚加三寸;高减按比例减。所用草葽、木橛参照筑城制度。
第三段——抽𫟃墙:高厚比同上;顶部斜收量为高的四分之一。如高加一尺,厚加二寸五分(若在屋内,则只加二寸)。修刬、削平的做法都参照筑城。
小注:"露墙"是露天独立墙(围墙性质),需更稳,故顶面收得更陡。"抽𫟃墙"是预埋木骨而后期可抽掉的墙——宋代墙体的木骨大致有三:永定柱(立)、纴木(横)、抽𫟃(可抽)。"𫟃"读"任",本作纴。三种墙的比例:筑墙 1∶3、露墙 1∶2、抽𫟃墙同露墙——这是把"是否承重、是否独立、是否预留木骨"三个条件转译为厚高比的简洁规定。
筑临水基
凡开临流岸口修筑屋基之制:开深一丈八尺,广随屋间数之广。其外分作两摆手,斜随马头,布柴梢令厚一丈五尺。每岸长五尺钉桩一条〈长一丈七尺,径五寸至六寸皆可用〉,梢上用胶土打筑令实〈若造桥两岸马头,准此〉。
词义:临水基,即靠水筑屋时的水边台基。本条规定开挖深度、外缘的摆手(弧形挡岸)、柴梢(柴枝盘垫)、桩与胶土的做法。
正文——做法:开挖深一丈八尺,宽度随屋间总宽。外缘分两个"摆手"(弧形护岸),其走向斜出,沿"马头"(伸入水中的岸端)布置;其上铺柴梢(柴枝)厚一丈五尺。每沿岸五尺打一根桩(长一丈七尺、直径五寸至六寸均可),柴梢之上再用胶土夯实。〈造桥两端的桥头岸基,依此办理。〉
小注:临水基的关键是"防淘刷":深挖压底、柴梢分散水流、立桩固岸、胶土锁面。柴梢与桩共同形成柔性骨架——既容许小幅沉降,又能整体牢固。这套做法在宋代水边廊馆、河岸亭榭、桥头马头处通用。
石作制度
造作次序
造石作次序之制有六:一曰打剥〈用錾揭剥高处〉,二曰粗搏〈稀布錾凿,令深浅齐匀〉,三曰细漉〈密布錾凿,渐令就平〉,四曰褊棱〈用褊錾镌棱角,令四边周正〉,五曰斫砟〈用斧刃斫砟,令面平正〉,六曰磨礲〈用砂石水磨,去其斫文〉。
其雕镌制度有四等:一曰剔地起突,二曰压地隐起华,三曰减地平钑,四曰素平〈如素平及减地平钑,并斫砟三遍,然后磨礲;压地隐起两遍,剔地起突一遍,并随所用抽华文〉。如减地平钑,磨礲毕,先用墨蜡,后描华文钑造;若压地隐起及剔地起突造毕,并用翎刷细砂刷之,令华文之内石色青润。
其所造华文制度有十一品:一曰海石榴华,二曰宝相华,三曰牡丹华,四曰蕙草,五曰云文,六曰水浪,七曰宝山,八曰宝阶〈以上并通用〉,九曰铺地莲华,十曰仰覆莲华,十一曰宝装莲华〈以上并施之于柱础〉。或于华文之内,间以龙凤、狮兽及化生之类者,随其所宜分布用之。
词义:本条是石作制度的总纲——规定加工的六道工序、雕镌的四种深浅、纹样的十一品类。后面所有具体石件(柱础、阶基、钩阑、碑碣等)都在此框架内调用。
第一段——六道工序:打剥(用錾凿剥去高出部分)→ 粗搏(疏疏地用錾凿,使深浅齐整)→ 细漉(密密地用錾凿,渐渐磨平)→ 褊棱(用扁錾把棱角弄直,使四边方正)→ 斫砟(用斧刃斫平,使表面平整)→ 磨礲(用砂石加水磨,去掉斫痕)。六步对应"由粗到细、由凿到磨"的递进。
第二段——四等雕镌:从浅到深四等——素平(无雕)、减地平钑(地子平、纹样浅刻)、压地隐起华(地子凹下、纹样浮起)、剔地起突(地子全凹、纹样高浮)。打磨遍数不同:素平和减地平钑要斫砟三遍再磨礲,压地隐起斫两遍,剔地起突斫一遍——越深的雕,预留石面越粗。减地平钑磨成后先涂墨蜡再描钑;压地隐起和剔地起突造完后用翎毛刷蘸细砂刷之,使纹路内露出青润石色。
第三段——十一品华文:海石榴华、宝相华、牡丹华、蕙草、云文、水浪、宝山、宝阶(以上八品通用于一切石件),铺地莲华、仰覆莲华、宝装莲华(以上三品专用于柱础)。如要在华文中夹入龙凤、狮兽、化生(化生童子)等,可随宜分布。
小注:这一条是后面所有石作做法的总开关——可以把每件石器的"造作"看成"选哪几道工序 + 选哪一等雕 + 选哪一品华文"的组合。具体的纹样图见卷二十九至卷三十四的图样诸卷,可与本条对照。
柱础〈其名有六:一曰础,二曰𬃊,三曰磶,四曰磌,五曰磩,六曰磉。今谓之石碇〉
造柱础之制:其方倍柱之径〈谓柱径二尺即础方四尺之类〉。方一尺四寸以下者,每方一尺厚八寸;方三尺以上者,厚减方之半;方四尺以上者,以厚三尺为率。
若造覆盆〈铺地莲华同〉,每方一尺,覆盆高一寸;每覆盆高一寸,盆唇厚一分。如仰覆莲华,其高加覆盆一倍。如素平及覆盆,用减地平钑、压地隐起华、剔地起突;亦有施减地平钑及压地隐起于莲华瓣上者,谓之宝装莲华。

词义:柱础,承柱的方形石礅。本条规定其平面尺寸、厚度、覆盆高、华饰品类等。柱础的别名"础、𬃊、磶、磌、磩、磉"已见卷一《释名》。
第一段——平面与厚度:柱础的方边长为柱径的两倍(柱径二尺即础方四尺)。础方一尺四寸以下者,按"方一尺厚八寸"取厚;础方三尺以上者,厚减为方的一半;础方四尺以上者,以厚三尺为上限。
第二段——覆盆与华饰:若造"覆盆式"础(即上凸如倒扣盆口,铺地莲华同此规格),础方一尺则覆盆高一寸;覆盆每高一寸,盆唇厚一分。若造仰覆莲华(莲花瓣向上、向下各一层),高度加倍。素平及覆盆础可雕减地平钑、压地隐起华、剔地起突;也有在莲花瓣面上施减地平钑或压地隐起的,叫"宝装莲华"。
小注:宋代柱础在唐基础上更复杂:从最素净的"素平柱础",到"覆盆",到"覆盆 + 减地平钑或剔地起突华",到最华丽的"宝装莲华"——四级雕饰,对应建筑等级。覆盆础的形态见卷二十九图样。柱础规格与柱径直接挂钩(方倍柱径)——这是柱径与柱础尺寸的换算法。
角石
造角石之制:方二尺,每方一尺则厚四寸。角石之下别用角柱〈厅堂之类或不用〉。

词义:角石,台基外缘四角的方形石板,覆于角柱之上。它收束阶基边缘、保护转角。
正文——规格:角石方二尺;按"方一尺则厚四寸"取厚(即方二尺则厚八寸)。角石之下另立角柱(厅堂等较简者可不用角柱)。
小注:角石与角柱合为台基转角的标准做法——角石平铺、角柱直立,两者构成阶基外缘的"L 形"包角。在殿宇用全套(角石 + 角柱);在厅堂可以省略角柱、只用角石。具体形制见后"角柱"条与卷二十九图样。
角柱
造角柱之制:其长视阶高,每长一尺则方四寸。柱虽加长,至方一尺六寸止。其柱首接角石处,合缝令与角石通平。
若殿宇阶基用砖作叠涩坐者,其角柱以长五尺为率,每长一尺则方三寸五分。其上下叠涩,并随砖坐逐层出入。制度造内,版柱上造剔地起突云,皆随两面转角。
词义:角柱,台基外缘四角立的石柱,下接土衬、上承角石。本条分两段——前段是石作角柱、后段是用于砖叠涩阶基时的小角柱。
第一段——常规角柱:角柱长度按阶基的高来定,按"长一尺则方四寸"的比例放大。即便阶高再大,角柱方边至上限一尺六寸为止。柱首与角石的接缝处,要使柱面与角石齐平。
第二段——砖叠涩座的角柱:如殿宇阶基是砖叠涩坐者(即用砖一层一层错出错入),角柱以五尺长为标准,按"长一尺则方三寸五分"的比例放大。柱上下与砖坐每层错出错入相随。柱身上以"剔地起突云"雕成两面转角的云纹。
小注:"叠涩"是砖石依次错出或错入、形成层层凹凸的造法,是宋以前阶基常用的处理。角柱的雕饰常用云、龙、狮、蕙等纹——华文制度见前"造作次序"条之十一品。
殿阶基
造殿阶基之制:长随间广,其广随间深。阶头随柱心外,阶之广以石段长三尺、广二尺、厚六寸,四周并叠涩垒数,令高五尺。下施土衬石。其叠涩每层露棱五寸,束腰露身一尺,用隔身版柱,柱内平面作起突壸门造。

词义:殿阶基,殿堂的石台基(含侧面所见的层层叠涩)。本条规定它的整体尺度、每层石段规格、叠涩高度、束腰版柱等。
正文——做法:阶基的长度随间宽,宽度随间深;阶头落在柱心外。砌阶用的石段以"长三尺、宽二尺、厚六寸"为标准。四周用叠涩垒砌若干层,使总高五尺;最下铺一层土衬石(即基底石)。叠涩每层向外露出五寸棱,中部"束腰"段露出高度一尺,束腰中插入"隔身版柱"(直立的分隔石条);柱与柱之间的版面内雕"起突壸门"(凸雕的曲线壸门轮廓)。
小注:阶基的剖面自上而下:压阑石(条石面)→ 上叠涩若干层 → 束腰(版柱 + 壸门版)→ 下叠涩若干层 → 土衬石。"壸门"是上窄下宽、上方为弧的礼制门洞造型,宋代台基、佛座、香炉、家具均广泛使用。具体图见卷二十九。
压阑石〈地面石〉
造压阑石之制:长三尺,广二尺,厚六寸〈地面石同〉。
词义:压阑石,铺在阶基顶面、压住阶身边缘的长石条;"地面石"是同规格、铺在阶基面上的石块。
正文——规格:长三尺、宽二尺、厚六寸(地面石规格相同)。
小注:压阑石与地面石都用标准尺寸的方料,便于工料计算与互换。压阑石位于阶基外缘——既起收边作用,又是上殿踏道与檐下散水的交接面。
殿阶螭首
造殿阶螭首之制:施之于殿阶对柱及四角,随阶斜出。其长七尺。每长一尺,则广二寸六分,厚一寸七分。其长以十分为率,头长四分,身长六分。其螭首令举向上二分。

词义:螭首,台基侧面四角与对柱处突出的螭形石雕,本来兼作排水口(吐水兽),后渐转为礼制装饰。
正文——做法与比例:螭首设在殿阶的对柱位与四角,斜出阶身。整长七尺;按"长一尺则广二寸六分、厚一寸七分"取宽厚(即长七尺则广一尺八寸二分、厚一尺一寸九分)。整长十等分,前四分为头、后六分为身。首部翘起,比身高出二分(即十分之二)。
小注:宋代殿阶四角与中轴对柱位常设螭首吐水,下雨时屋面雨水经由阶基流孔从螭口喷出——既功能、又装饰。后世宫殿仍可见,如故宫三大殿台基的螭首。卷一《释名·阳马》引《魏都赋》"齐龙首以涌霤"亦此遗法。
殿内斗八
造殿堂内地面心石斗八之制:方一丈二尺,匀分作二十九窠。当心施云棬,棬内用单盘或双盘龙凤,或作水地飞鱼、牙鱼,或作莲荷等华。诸窠内并以诸华间杂。其制作或用压地隐起华,或剔地起突华。
词义:殿内斗八,殿堂中心地面所铺的方形雕花石板组合——平面呈"斗八"(八角分格)状,二十九窠分作中心一、周围八、外围二十。
正文——做法:石板总边长一丈二尺,平面均分二十九窠(格)。中央一窠雕"云棬"(云形圆框),框内雕单盘或双盘的龙凤、或水波纹上的飞鱼牙鱼、或莲荷等华。其余各窠用各种华文穿插。雕法选"压地隐起华"或"剔地起突华"两种。
小注:殿内斗八是殿堂中心铺地的礼制焦点——皇帝御座、神祇佛像的正下方所在。"斗八"原是顶部藻井的格局名(卷二《释名·斗八藻井》),这里把同名的格局借用到地面,是天圆地方观念在建筑上的对称呼应。
踏道
造踏道之制:长随间之广。每阶高一尺作二踏,每踏厚五寸,广一尺。两边副子各广一尺八寸〈厚与第一层象眼同〉。两头象眼,如阶高四尺五寸至五尺者三层〈第一层与副子平,厚五寸;第二层厚四寸半;第三层厚四寸〉;高六尺至八尺者五层〈第一层厚六寸,每一层各递减一寸〉,或六层〈第一层、第二层厚同上,第三层以下每一层各递减半寸〉。皆以外周为第一层,其内深二寸,又为一层〈逐层准此〉。至平地施土衬石,其广同踏〈两头安望柱石坐〉。

词义:踏道,登阶基的石阶。本条规定踏面与踢面、副子(两侧斜石)、象眼(侧面层层错出的三角石)、望柱、土衬等做法。
第一段——主体踏阶:踏道宽度随间面之宽。每阶高一尺设两踏(即每踏抬升五寸);每踏踏面广一尺、厚五寸(即踏面深一尺、踢面高五寸)。两侧的"副子"(斜置侧石)各宽一尺八寸,厚与第一层象眼相同。
第二段——两头象眼:踏道两侧的三角形侧面用层层错出的"象眼"石填充。阶高四尺五寸至五尺者用三层象眼(第一层与副子平、厚五寸;第二层厚四寸半;第三层厚四寸)。阶高六尺至八尺者,可用五层(第一层六寸、每层递减一寸至五层二寸)或六层(前两层厚六寸、自第三层起每层各递减半寸)。每层向内进二寸为下一层,外周为最外的"第一层"。底面铺一段与踏道同宽的土衬石,两端安望柱石座。
小注:象眼是踏道侧面层层退台所成的连续三角形外观,"层"指退台台阶数——这是宋以前到宋的传统做法。象眼层数随阶高调整,是把"侧面尺度"和"高度"挂钩的精细规定。望柱见后"重台钩阑"条。
重台钩阑〈单钩阑、望柱〉
造钩阑之制:重台钩阑每段高四尺,长七尺。寻杖下用云栱、瘿项;次用盆唇,中用束腰,下施地栿。其盆唇之下、束腰之上,内作剔地起突华版;束腰之下、地栿之上,亦如之。
单钩阑每段高三尺五寸,长六尺。上用寻杖,中用盆唇,下用地栿。其盆唇、地栿之内作万字〈或透空,或不透空〉,或作压地隐起诸华〈如寻杖远,皆于每间当中施单托神,或相背双托神〉。
若施之于慢道,皆随其拽脚,令斜高与正钩阑身齐。其名件广厚,皆以钩阑每尺之高积而为法。
望柱:长视高,每高一尺则加三寸〈径一尺,作八瓣;柱头上师子高一尺五寸;柱下石坐作覆盆莲华,其方倍柱之径〉。
蜀柱:长同上,广二寸,厚一寸。其盆唇之上方一寸六分,刻为瘿项以承云栱〈其项下细,比上减半;下留尖高十分之二,两肩各留十分中四厘。如单钩阑,即撮项造〉。
云栱:长二寸七分,广一寸三分五厘,厚八分〈单钩阑长三寸二分,广一寸六分,厚一寸〉。
寻杖:长随片广,方八分〈单钩阑方一寸〉。
盆唇:长同上,广一寸八分,厚六分〈单钩阑广二寸〉。
束腰:长同上,广一寸,厚九分〈及华盆大小华版,皆单钩阑不用〉。
华盆地霞:长六寸五分,广一寸五分,厚三分。
大华版:长随蜀柱内,其广一寸九分,厚同上。
小华版:长随华盆内,长一寸三分五厘,广一寸五分,厚同上。
万字版:长随蜀柱内,其广三寸四分,厚同上〈重台钩阑不用〉。
地栿:长同寻杖,其广一寸八分,厚一寸六分〈单钩阑厚一寸〉。
凡石钩阑,每段两边云栱、蜀柱各作一半,令逐段相接。
词义:钩阑(栏杆),分"重台"与"单"两式。重台钩阑高大、多层、华丽;单钩阑简朴。"望柱"是每段钩阑两端立的较粗石柱,柱头多施狮子。本条同时给出两式的尺度与各名件的截面规格。
第一段——重台钩阑:每段高四尺、长七尺。自下而上:地栿(底横石)→ 大华版 → 束腰 → 小华版 → 盆唇 → 瘿项与蜀柱 → 云栱 → 寻杖(顶横石)。盆唇与束腰之间、束腰与地栿之间分别填"剔地起突"华版,即两层雕花石板叠合——这是它"重台"的得名所在。
第二段——单钩阑:每段高三尺五寸、长六尺。自下而上:地栿 → 万字版(或透空、或实心) → 盆唇 → 蜀柱 → 寻杖。比重台少一层束腰、少一层华版。如寻杖跨度长,可每间当中加一尊"托神"(或相背两尊)以承寻杖。
第三段——慢道钩阑:用在斜坡走道两侧时,钩阑随坡度的"拽脚"斜倾,斜段高度与水平段齐。各名件宽厚以"每钩阑高一尺"为模数推算。
第四至十五段——名件分件规格:望柱长按"钩阑每高一尺则加三寸"(径一尺、作八瓣柱身;柱顶雕高一尺五寸的师子;柱下石座作覆盆莲华,方为柱径两倍);蜀柱(每段中间的小柱)长同前、宽二寸厚一寸(盆唇上方一寸六分处刻"瘿项"以承云栱——项下渐细、下留尖高十分之二;如单钩阑改作"撮项"造);云栱(瘿项之上承寻杖的曲栱)、寻杖、盆唇、束腰、华盆地霞、大华版、小华版、万字版、地栿各按规定的长广厚——尺寸全部以"钩阑每尺之高"为基数累加。最后一段说明:每段钩阑的两端云栱与蜀柱各作一半,使段与段拼接相合。
小注:钩阑是宋代石作中最精细的一类——构件多达十余种,名件比例环环相扣。"瘿项"是承云栱的细颈状构件,"撮项"是其简略式。"重台"与"单"的本质区别是华版层数:一层为单、两层为重。具体形制见卷二十九图样。
螭子石
造螭子石之制:施之于阶棱钩阑蜀柱卯之下。其长一尺,广四寸,厚七寸。上开方口,其广随钩阑卯。
词义:螭子石,钩阑蜀柱下端插入阶面之处所设的小型方石。它在阶口外缘开方口、承接蜀柱卯(榫头)。
正文——规格:长一尺、宽四寸、厚七寸;上面凿一个方口,宽随蜀柱卯的尺寸。
小注:螭子石是钩阑与阶基的"过渡件"——蜀柱不直接插入阶面,而是先插入螭子石,再由螭子石与阶口结合。这样既便于更换蜀柱、又分散蜀柱传来的横向推力。
门砧限
造门砧之制:长三尺五寸,每长一尺则广四寸四分,厚三寸八分。
门限:长随间广〈用三段相接〉,其方二寸〈如砧长三尺五寸,即方七寸之类〉。若阶断砌,即卧柣长二尺,广一尺,厚六寸〈凿卯口,与立柣合角造〉。其立柣长三尺,广厚同上〈侧面分心凿金口一道〉。如相连一段造者,谓之曲柣。
城门心将军石:方直混棱造。其长三尺,方一尺〈上露一尺,下栽二尺入地〉。
止扉石:其长二尺,方八寸〈上露一尺,下栽一尺入地〉。
词义:门砧与门限是门口下方承受门轴与门扇的石件——砧承门轴、限挡门扉。本条同时收录城门心的"将军石"与"止扉石"两件大型门口石。
第一段——门砧:长三尺五寸;按"长一尺则广四寸四分、厚三寸八分"取宽厚(长三尺五寸则广一尺五寸四分、厚一尺三寸三分)。
第二段——门限:长随间宽(用三段对接),方二寸(即按"砧长一尺方二寸"换算——砧长三尺五寸则限方七寸)。若阶基断砌处,加用"卧柣"(卧门石)长二尺、宽一尺、厚六寸;凿出卯口与"立柣"(立门石)合角拼接。立柣长三尺、宽厚同卧柣,侧面正中凿一道金口(榫槽)。如卧立相连一段做的,叫"曲柣"。
第三段——城门心将军石:方头直棱("方直混棱")造,长三尺、方一尺;上方露出一尺、下方埋入地下二尺。
第四段——止扉石:长二尺、方八寸;上方露出一尺、下方埋入地下一尺。
小注:城门正中的将军石、止扉石,是城门关闭时两扇门内向抵止的石桩——前者大、立于门正中分隔两扇;后者小、分立两侧防止门扉外推。具体形制和位置见卷二十九城门图。
地栿
造城门石地栿之制:先于地面上安土衬石〈以长三尺、广二尺、厚六寸为率〉,上面露棱广五寸,下高四寸。其上施地栿,每段长五尺,广一尺五寸,厚一尺一寸。上外棱混二寸,混内一寸,凿眼立排叉柱。
词义:地栿,城门洞两侧立柱(排叉柱)的石质基底。下垫土衬石、上凿榫眼立木柱。
正文——做法:先在地面铺土衬石,标准尺寸长三尺、宽二尺、厚六寸;上面露出五寸高的棱、下方埋深四寸。其上设地栿,每段长五尺、宽一尺五寸、厚一尺一寸。地栿外上棱"混"(即圆弧倒角)二寸、混内余一寸为平台;在平台上凿榫眼,立"排叉柱"(城门洞内顺洞排列的木柱)。
小注:城门洞内的排叉柱是宋以前到宋初城门的关键结构——以一排木柱承城门洞顶上的大梁与城台重量。这种做法在元以后渐被券拱式城门取代,但本条所记仍是宋代官式城门的标准形态。
流杯渠〈剜凿流杯、垒造流杯〉
造流杯石渠之制:方一丈五尺〈用方三尺石二十五段造〉。其石厚一尺二寸,剜凿渠道广一尺,深九寸〈其渠道盘屈,或作"风"字,或作"国"字。若用底版垒造,则心内施看盘一段,长四尺,广三尺五寸;外盘渠道石并长三尺,广二尺,厚一尺;底版长广同上,厚六寸,馀并同剜凿之制〉。
出入水项子石二段:各长三尺,广二尺,厚一尺二寸〈剜凿与身内同。若垒造,则厚一尺,其下又用底版石,厚六寸〉。
出入水斗子二枚:各方二尺五寸,厚一尺二寸。其内凿池,方一尺八寸,深一尺〈垒造同〉。

词义:流杯渠,园林中"曲水流觞"的石渠。客人沿渠围坐、酒杯顺水漂下、停谁面前谁饮。本条规定渠的两种造法——"剜凿"(整石凿出)与"垒造"(多石拼合)。
第一段——渠身:整体平面方一丈五尺,用方三尺的石板二十五块拼成(即 5×5)。石厚一尺二寸;在上面剜凿渠道宽一尺、深九寸;渠道平面盘屈,可作"风"字(折回式)或"国"字(环回式)布局。若用底版"垒造"(即分件拼合):中心放一块"看盘"长四尺、宽三尺五寸;外圈渠道石每块长三尺、宽二尺、厚一尺;底版长宽同上、厚六寸;其余与"剜凿"做法相同。
第二段——出入水项子石:两段,各长三尺、宽二尺、厚一尺二寸(剜凿造法同身内;垒造则厚一尺,其下再加一块底版石厚六寸)。
第三段——出入水斗子:两枚,各方二尺五寸、厚一尺二寸;内凿水池方一尺八寸、深一尺(垒造同)。
小注:流杯渠是文人士大夫园林的标配——东晋王羲之"兰亭曲水"是其滥觞。"风"字平面是一折一折回旋、"国"字平面是四周一圈环绕。项子石是连接外水道、斗子是供水蓄水的小池。具体形制见卷二十九图。
坛
造坛之制:共三层,高广以石段层数,自土衬上至平面为高。每头子各露明五寸,束腰露一尺,格身版柱造,作平面或起突作壸门造〈石段里用砖填,后心内用土填筑〉。
词义:坛,祭祀用的方形或圆形高台。本条所记为石作三层坛——下为土衬、中为束腰、上为平面,三层叠垒。
正文——做法:共三层,高度与广度均按石段层数累计——自土衬石上至顶面为整高。每层石的"头子"(顶端外棱)露出五寸;中层束腰段露出一尺,束腰内用"格身版柱造"(直立分隔的版柱),版柱之间或作平面、或作"起突壸门"(凸雕壸门)。石段后面用砖填实,最里面用土夯实。
小注:宋代祭坛包括天坛、地坛、社稷坛、先农坛等,均循三层叠涩的样式。北京天坛三层圆台虽为明清重建,其三层石台的法则可上溯到这一条。"格身版柱"与殿阶基相同,是阶基与坛壁的通用做法。
卷輂水窗
造卷輂水窗之制:用长三尺、广二尺、厚六寸石造。随渠河之广。
如单眼卷輂,自下两壁开掘至硬地,各用地钉〈木橛也〉打筑入地〈留出卯〉。上铺衬石方,三路用碎砖瓦打筑空处,令与衬石方平。方上并二横砌石涩一重,涩上随岸顺砌并二厢壁版,铺垒令与岸平〈如骑河者,每段用熟铁鼓卯二枚,仍以锡灌。如并三以上厢壁版者,每二层铺铁叶一重〉。
于水窗当心平铺石地面一重,于上下出入水处,侧砌线道三重,其前密钉擗石桩二路。
于两边厢壁上相对卷輂〈随渠河之广,取半圆为卷輂棬内圆势〉,用斧刃石斗卷合,又于斧刃石上用缴背一重。其背上又平铺石段二重,两边用石随棬势补填令平。
〈若双卷眼造,则于渠河心依两岸用地钉打筑,二渠之间补填同上。〉
若当河道卷輂,其当心平铺地面石一重,用连二厚六寸石〈其缝上用熟铁鼓卯,与厢壁同〉。及于卷輂之外上下水,随河岸斜分四摆手,亦砌地面,令与厢壁平〈摆手内亦砌地面一重,亦用熟铁鼓卯〉。地面之外侧砌线道石三重,其前密钉擗石桩三路。

词义:卷輂水窗(拱券水门),河渠从城墙、宫墙、园墙下穿越时所设的拱形过水门。"卷輂"即拱券、"水窗"即过水口。本条详记单眼、双眼及临河两种做法。
第一段——通用规格:用长三尺、宽二尺、厚六寸的石料;过水口宽随渠河实际宽度。
第二段——单眼卷輂:先在两壁下挖到硬地,各打"地钉"(即木橛)入地(留出榫卯);其上铺一层衬石方,分三路在空隙处用碎砖瓦填实,与衬石方面齐平。衬石方上两层并排横砌一层"石涩"(凸棱石);涩上沿水岸顺砌"并二厢壁版"(侧壁石板二并),垒砌至与岸面齐平。如水窗骑越河道,每段用两枚"熟铁鼓卯"(铁鼓形锁件)以锡灌缝固定;若侧壁三层以上并砌,每两层铺一道铁叶(即铁板嵌缝)。
第三段——窗心铺地与桩:在水窗中央平铺一层地面石;进出水口处侧砌三层"线道"(细长条石);前方密打两路"擗石桩"(防淘刷桩)。
第四段——卷輂(拱券):在两壁顶上相对起拱,按渠河宽度取半圆为内圆。用"斧刃石"(楔形石)斗合成券,券上再加一层"缴背"(包券石)。缴背之上再平铺两层石段;两侧用石随券弧形势补填齐平。
第五段——双卷眼:若做并列双拱,则在河心两侧再打地钉、与两岸同法处理;两眼之间的填实做法同前。
第六段——当河道卷輂(临河长形水窗):中心平铺一层地面石,用六寸厚的"连二"石(即两块对缝);缝口同样用熟铁鼓卯锁紧。拱卷外上下游随河岸斜出四道摆手(弧形挡岸),上面也铺地面石,与厢壁齐平(摆手内的地面也另铺一层、用熟铁鼓卯锁紧)。地面外另侧砌三层线道石;前方密打三路擗石桩。
小注:卷輂水窗是宋代水利与城防的结合——一面让水流穿城、一面防御被水冲破。北宋汴京的金水门、东水门皆此类。"熟铁鼓卯"是一种鼓形的铁制锁件,两端铸纳入相邻两石的预留口、再灌锡封住,使石与石不能错动。这是宋代石作中一种重要的"金属暗榫"做法。
水槽子
造水槽之制:长七尺,方二尺。每广一尺,唇厚二寸;每高一尺,底厚二寸五分。唇内、底上并为槽内广深。
词义:水槽子,石凿的方形长水槽——用于储水、饮马、洗刷、浣濯等。
正文——规格:长七尺、方二尺(即截面 2×2 尺)。槽口"唇厚"按"广一尺则唇厚二寸"取(如方二尺则唇厚四寸);底厚按"高一尺则底厚二寸五分"取(如高二尺则底厚五寸)。槽内的实际宽与深由整体方边减去两唇、再减底厚得出。
小注:水槽子是公共服务性石件——常设于驿站、厨院、寺观、街市,长七尺、方二尺是标准尺寸。槽唇与底厚均按比例随槽大小调整,这是李诫"以广积厚"的一贯写法。
马台
造马台之制:高二尺二寸,长三尺八寸,广二尺二寸。其面方,外馀一尺八寸,下面分作两踏。身内或通素,或叠涩造,随宜雕镌华文。
词义:马台,上马用的方形石台。上面平、下面分两级踏阶,一级一级登上。
正文——规格:高二尺二寸、长三尺八寸、宽二尺二寸。上面方形,余出长边一尺八寸作下面两级踏阶。台身可素净不雕,或作叠涩造,或随宜雕镌华文。
小注:马台常设在宅院、官署、邸店门外,便于客人上下马。叠涩造或雕华文是装饰等级——华文品类见前"造作次序"。
井口石〈井盖子〉
造井口石之制:每方二尺五寸,则厚一尺。心内开凿井口,径一尺。或素平面,或作素覆盆,或作起突莲华瓣造。
盖子:径一尺二寸〈下作子口,径同井口〉。上凿二窍,每窍径五分〈两窍之间开渠子深五分,安讹角铁手把〉。
词义:井口石,井口上的方形大石——中心开圆孔为井口;配一块圆形井盖(井盖子)。
第一段——井口石:方二尺五寸、厚一尺,中心凿圆口径一尺。表面可素平、可作素覆盆(外凸如覆盆形)、或雕起突莲华瓣。
第二段——井盖子:直径一尺二寸;底面做"子口"(榫圈)以套入井口,子口径与井口径相同。盖面凿两个直径五分的小窍,两窍之间凿一条深五分的小沟,用以装入"讹角铁手把"(带斜角的铁提手),方便提起。
小注:井口石与井盖一组,是宋代水井的标准配件。井口石的雕饰(覆盆、莲华瓣)与柱础形制呼应——它们都是"方石中心一圆"的同构造型。讹角铁手把"是中段下凹、两端上翘的铁提手,便于手指拎握。
山棚鋜脚石
造山棚鋜脚石之制:方二尺,厚七寸。中心凿窍,方一尺二寸。
词义:山棚,节庆时临时搭起的彩楼或木棚;鋜脚石,棚柱根部所立的方形石礅,中心凿大方口以纳柱脚。
正文——规格:方二尺、厚七寸,中心凿方一尺二寸的卯口。
小注:山棚多用于元宵、佛诞、皇庆等仪典——临时搭建、用毕拆卸。鋜脚石久立原地,便于历年反复使用。卯口方一尺二寸是给方柱预留的大方榫,可见棚柱粗大。
幡竿颊
造幡竿颊之制:两颊各长一丈五寸,广二尺,厚一尺二寸〈笋在内〉,下埋四尺五寸。其石颊下出笋以穿鋜脚,其鋜脚长四尺,广二尺,厚六寸。
词义:幡竿,即旗杆;幡竿颊,旗杆两侧夹立的两片大石。"颊"即两侧夹板的意思——两石夹住旗杆下端,使之直立。下方再加一段"鋜脚石"压底。
正文——规格:两颊各长一丈零五寸、宽二尺、厚一尺二寸(榫头计在内);下埋四尺五寸。石颊下端做榫("出笋"),插入鋜脚石。鋜脚石长四尺、宽二尺、厚六寸。
小注:旗杆与幡竿颊广泛见于寺观、官署、宫门之外——立杆需深埋、夹石需大重。颊的总露明高度大致是六尺(10.5 - 4.5 = 6 尺),适于夹持较长的旗杆下段。
赑屃鳌坐碑
造赑屃鳌坐碑之制:其首为赑屃盘龙,下施鳌坐。于土衬之外,自坐至首,共高一丈八尺。其名件广厚,皆以碑身每尺之长积而为法。
碑身:每长一尺,则广四寸,厚一寸五分〈上下有卯,随身棱并破瓣〉。
鳌坐:长倍碑身之广,其高四寸四分,驼峰广三分,馀作龟文造。
碑首:方四寸四分,厚一寸八分。下为云盘〈每碑广一尺,则高一寸半〉。上作盘龙六条相交,其心内刻出篆额天宫〈其长广计字数,随宜造〉。
土衬:二段,各长六寸,广三寸,厚一寸。心内刻出鳌坐版〈长五尺,广四尺〉,外周四侧作起突宝山,面上作出没水地。

词义:碑由四部分组成:上端是雕盘龙的碑首("赑屃"为龙生九子之一,背负重物)、中间是碑身(刻字处)、底下是鳌坐(龟形巨座)、最下铺土衬石。本条所记是最高等级的官碑。
第一段——总尺度:自土衬之外、自鳌坐至碑首,共高一丈八尺。后面各名件的宽厚皆以"碑身每长一尺"为基数推算。
第二段——碑身:每长一尺,宽四寸、厚一寸五分;碑身上下出榫与首座咬合,棱角"破瓣"(即削棱倒角)。
第三段——鳌坐:长为碑身宽的两倍;高四寸四分;驼峰(座面上拱起的部分)宽三分;其余面雕"龟文"(甲纹)。
第4段——碑首:方四寸四分、厚一寸八分;下接"云盘"(云形托盘——每碑宽一尺则云盘高一寸半);上面雕六条相交的盘龙;六龙中心刻出"篆额天宫"(题碑名的方框),长宽按字数随宜定。
第五段——土衬:两段,各长六寸、宽三寸、厚一寸;中心凿出"鳌坐版"(座底凹槽,长五尺、宽四尺);外周四侧雕"起突宝山",山面上作"出没水"地纹(即起伏水波)。
小注:赑屃驮碑、龟首伸出鳌坐之外,是宋以前到宋常见的礼制碑形——后世明清官碑沿其制。"宝山"出没"水"地的雕法是把整座置于山水之间的礼制处理。具体图见卷二十九。
笏头碣
造笏头碣之制:上为笏首,下为方坐,共高九尺六寸。碑广厚并准石碑制度〈笏首在内〉。其坐每碑身高一尺,则长加二寸,高二寸。坐身之内,或作方直,或作叠涩,随宜雕镌华文。
词义:笏头碣,比赑屃鳌坐碑等级低一档的石碑——上头削成笏板(朝笏)形、下接方形石座,不施龙、不雕鳌。"碣"是较低等级的碑。
正文——做法:碑上端为笏首(圆头长方),下端为方形石座;总高九尺六寸。碑身的宽厚按前条"碑身每长一尺则广四寸、厚一寸五分"的比例,其中笏首高度计入在内。石座的尺寸:每碑身高一尺,座长加二寸、座高二寸;座身内可作方直版面,或作叠涩造,随宜雕镌华文。
小注:笏头碣是民间、官署、地方祠庙最常见的形制,等级低于赑屃鳌坐碑。总高九尺六寸——比赑屃碑低近一半(赑屃一丈八尺),制度差距明显。"笏头"即圆头长方形,造型呼应朝臣手执的笏板。
至此卷三壕寨制度七条、石作制度二十三条已尽。卷四进入"大木作制度一"——材分、栱、飞昂、爵头、枓、铺作、平坐七题,是全书的核心模数体系所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