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 灵枢 · 14
黄帝问于伯高曰:脉度言经脉之长短,何以立之。 伯高曰: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,而脉度定矣。 黄帝曰:愿闻众人之度,人长七尺五寸者,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。 伯高曰:头之大骨,围二尺六寸,胸围四尺五寸,腰围四尺二寸。 发所覆者,颅至项尺二寸。发以下至颐,长一尺。君子终折结喉以下至缺盆中,长四寸。缺盆以下至颕奣,长九寸。过则肺大,不满则肺小。颕奣以下至天枢,长八寸,过则胃大,不及则胃小。天枢以下至横骨,长六寸半,过则回肠广长,不满则狭短。横骨长六寸半。横骨上廉以下以至内辅之上廉,长一尺八寸。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,长三寸半。内辅下廉下至内踝,长一尺三寸。内踝以下至地,长三寸。膝腘以下至跗属,长一尺六寸。跗属以下至地,长三寸。故骨围大则太过,小则不及。 角以下至柱骨,长一尺。行腋中不见者,长四寸。腋以下至季恢,长一尺二寸。季恢以下至髀枢,长六寸。髀枢以下至膝中,长一尺九寸。膝以下至外踝,长一尺六寸。外踝以下至京骨,长三寸。京骨以下至地,长一寸。 耳后当完骨者,广九寸。耳前当耳门者,广一尺三寸。两颧之间相去七寸。两乳之间,广九寸半。两髀之间,广六寸半。足长一尺二寸,广四寸半。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。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,宛至中指本节,长四寸。本节至其末,长四寸半。项发以下至背骨,长二寸半。膂骨以下至尾焔二十一节,长三尺。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,奇分在下,故上七节至于膂骨,九寸八分分之七。 此众人骨之度也,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。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,其见浮而坚,其见明而大者,多血,细而沉者,多气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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