灯下
VOL.001 · 双经 · 精读
黄帝内经 / 素问第09卷

热论三十一

黄帝问曰:今夫热病者,皆伤寒之类也,或愈或死,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间,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,何也。不知其解,愿闻其故。 歧伯对曰:巨阳者,诸阳之属也,其脉连于风府,故为诸阳主气也。人之伤于寒也,则为病热,热虽甚不死,其两感于寒而病者,必不免于死。 帝曰:愿闻其状。 歧伯曰:伤寒一日,巨阳受之,故头项痛腰脊强。 二日阳明受之,阳明主肉,其脉侠鼻络于目,故身热目痛而鼻干,不得卧也。 三日,少阳受之,少阳主胆,其脉循恢络于耳,故胸恢痛而耳聋。三阳经络皆受其病,而未入于藏者,故可汗而已。 四日,太阴受之,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,故腹满而嗌干。 五日,少阴受之,少阴脉贯肾络于肺,系舌本,故口燥舌干而渴。 六日,厥阴受之,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,故烦满而囊缩。三阴三阳,五藏六府,皆受病,荣卫不行,五藏不通,则死矣。 其不两感于寒者,七日巨阳病衰,头痛少愈; 八日,阳明病衰,身热少愈; 九日,少阳病衰,耳聋微闻; 十日,太阴病衰,腹减如故,则思饮食; 十一日,少阴病衰,渴止不满,舌干已而嚏; 十二日,厥阴病衰,囊纵少腹微下,大气皆去,病日已矣。 帝曰:治之奈何。 歧伯曰:治之各通其藏脉,病日衰已矣。 其未满三日者,可汗而已; 其满三日者,可泄而已。 帝曰:热病已愈,时有所遗者,何也。 歧伯曰:诸遗者,热甚而强食之,故有所遗也。若此者,皆病已衰,而热有所藏,因其谷气相薄,两热相合,故有所遗也。 帝曰:善。治遗奈何。 歧伯曰:视其虚实,调其逆从,可使必已矣。 帝曰:病热当何禁之。 歧伯曰:病热少愈,食肉则复,多食则遗,此其禁也。 帝曰:其病两感于寒者,其脉应与其病形何如。 歧伯曰:两感于寒者,病一日,则巨阳与少阴俱病,则头痛口干而烦满; 二日,则阳明与太阴俱病,则腹满身热,不欲食谵言; 三日,则少阳与厥阴俱病,则耳聋囊缩而厥,水浆不入,不知人,六日死。 帝曰:五藏已伤,六府不通,荣卫不行,如是之后,三日乃死,何也。 歧伯曰:阳明者,十二经脉之长也,其血气盛,故不知人,三日其气乃尽,故死矣。凡病伤寒而成温者,先夏至日者为病温,后夏至日者为病暑,暑当与汗皆出,勿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