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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学 / 九章算术 / 粟米卷第 23 题

粟米23 · 御米十四斗,欲爲粟

今有御米十四斗,欲爲粟。問:得幾何?

荅曰:爲粟三十三斗三升少半升。

術曰:以御米求粟,五十之,二十一而一。

本题所据底本未见逐句注文;可按本卷通术和前后题同读。

把题面中的“所有数 / 所有率 / 所求率”三项摘出来,就得到一个比例式。

本题的现代读法:先保留原文的单位和数量关系,不急着换成十进制;第二步把术文的乘、除、开方、消元或比例分配翻成今天的算式;最后再核对答数和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