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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学 / 九章算术 / 均输卷第 5 题

均输5 · 粟七斗,三人分春之

今有粟七斗,三人分春之。一人爲糲米,一人爲粺米,一人爲糳米,令米數等。問:取粟、爲米各幾何?

荅曰:

糲米取粟二斗、一百二十一分斗之一十;

粺米取粟二斗、一百二十一分斗之三十八;

糳米取粟二斗、一百二十一分斗之七十三;

爲米各一斗、六百五分斗之一百五十一。

術曰:列置糲米三十、粺米二十七、糳米二十四,而反衰之,副并爲法。以七斗乘未并者,各自爲取粟實。實如法得一斗。若求米等者,以本率各乘定所取粟爲實。以粟率五十爲法。實如法得一斗。

此先約三率,糲爲十,粺爲九,糳爲八。欲令米等者,其取粟,糲率十分之一,粺率九分之一,糳率八分之一,當齊其子,故曰“反衰”也。臣淳風等謹按:米有精麤之異,有多少之差。據率,粺、糳少而糲多;用粟,則粺、糳多而糲少。米若依本率之分,粟當倍率。故今反衰之,使精取多而麤得少。於今有術,副并爲所有率,未并者各爲所求率,粟七斗爲所有數,而今有之,故各得取粟也。若徑求爲米等數者,置糲米三,用粟五;粺米二十七,用粟五十;糳米十二,用粟二十五。齊其粟,同其米。并齊爲法,以七斗乘同爲實。所得卽爲米斗數。

先把户数、道路、车乘或役夫统一成权重,再让总额按权重分派。

本题的现代读法:先保留原文的单位和数量关系,不急着换成十进制;第二步把术文的乘、除、开方、消元或比例分配翻成今天的算式;最后再核对答数和单位。